馬爾他居留與簽證計劃 (MRVP)
馬爾他居留與簽證計劃依據 2015 年第 288 號法律公告施行,使不屬於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地區的個人能獲得馬爾他無限期居留的許可。這使得被核准的申請人及其親屬能擁有永久居住、定居或停留馬爾他群島的權利。
此計畫下個人申請的資格和總體要求為:
- 主申請人必須年滿 18 歲;
- 必須持有無犯罪記錄並通過盡職調查測試;
- 申請人必須購買價值不低於 €320,000 的不動產,或是租賃年租為 €12,000 的不動產(如果購買或租賃的房產在戈佐島或馬爾他南部,購買限額可降為 €270,000,租賃年租降為 €10,000);
- 申請人須完成 €250,000 符合條件的投資;
- 完成 €30,000 捐款
€5500 的管理費於申請時支付不予退還,將從捐款中扣除。符合條件的投資和不動產購買必須保留 5 年。
當符合這些條件,馬爾他國民身分計畫部將發放證書,賦予受益人和他(她)登記的親屬永久居住、定居或停留馬爾他的權利。
根據 MRVP 規定,個人應授權通過主管機關馬爾他國民身分計畫部登記核准的代理機構,代表其執行所有申請、通信、提交、申報、聲明和通知程序。所有此類行為都必須經由上述認可的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Factum Advisory 是馬爾他國民身分計畫部正式授權的代理機構,在馬爾他居留與簽證計劃 (MRVP) 中代表客戶提供申請代表和註冊服務。